第04版:群言堂

“名利”与“利名”

陈鲁民

千百年来,“名利”二字一直是紧绑在一起的。什么名缰利锁,追名逐利,求名图利,名利思想,名利双收,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等等。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总是名在前利在后,叫“名利”而不叫“利名”?究竟是习惯用法,还是有某种逻辑关系,抑或是重要程度不同使然?

再往深里思考,名在前利在后其实还是有些道理的,因为名能带来利,小名带来小利,大名带来大利,虚名带来实利,浮名带来暴利,先出名后求利是某些人达到目的、获得成功的不二法门。古时终南山里之所以有那么多隐士,装神弄鬼,沽名钓誉,就是为了先挣个虚名,打出点影响,有了名气后再应邀出来做官,真金白银狠狠地捞一把,所以也叫终南捷径,“从来高隐,说终南捷径,名心难绝。”

大名大利,是一般规律。比如企业请名人做广告,做代言。若是小名人做个广告,十万八万就能打发,而像足球巨星梅西、C罗那样的世界级名人,这个价钱就请不动他。据说与梅西单独合个影就要5万美金,他穿过的球衣拍卖价起步是10万美金。还有大名鼎鼎旳股神巴菲特,和他一起吃顿饭就得至少掏一百万美元,还得排队,出钱也不一定能轮得上。这就是名人效应。

小名小利,聊以自慰。抗战时,因家乡沦陷,画家丰子恺带着一家老小前往广西逃难。因为小有名气,粉丝不少,他沿途得到很多方便。有人主动帮他找车,有人免费招待他吃喝,有人帮他照顾家小,这才使他全家得以安全逃亡到桂林。当然,作为代价,一路上他也没少给人作画,好在有随身“携带”的本事,不过举手之劳。

当然,也有大名小利的。李白,苏轼,那名气够大了吧?一个是盛唐诗仙,家喻户晓;一个是豪放派鼻祖,无人不知。但他们的名气却只能收获一点蜗角微利,蹭几顿酒喝,收点土特产。李白最嗨的一次是受汪伦之邀,结结实实吃喝了好几天,临了还装了几包瓜果蔬菜,居然让他高兴得有些失态,两句谢辞脱口而出:“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另一方面,人有了利还想买名,商人老板赚的钱花不完,就想拿利换名,用利买名,到这里就成了“利名”。明清两代,土豪们拿钱买穷书生的书稿,挂上自己的名字刊印出版,四处送人,是很常见的事。不过,也有弄巧成拙的。清代富豪庄廷龙,用1000两白银买到朱国桢撰写的《明史》稿本,出版发行,一时赚得大名。可没想到书中有对当局不恭之词,被人告发,结果株连甚众,亲友70人被斩决,数百人遭流放。

如今,也有些富豪,钱挣到麻木了,就想到娱乐圈里混个名,只要银子出够了,就能在影视剧组里挂个副导演的名字。钱再出多一点,就能成出品人,话语权更大,还能带人进剧组,捧红自己的亲朋好友,也算是“利名”双收。

过去我们曾长期批判成名成家现象,批判名利思想,其实,回过头看看,有点名利思想并非是绝对的坏事,那些名利思想越重的人,内在激励就越强,奋斗动力越大,也就越容易出成果。巴金、王蒙、孙家栋、屠呦呦、袁隆平、黄旭华等,当年都曾被打过这个标签,受到过不公正待遇,后来也都成了人中龙凤,名流英杰。

这个世界上,有人好名,千方百计为出名;有人求利,绞尽脑汁为图利。平心而论,不论是叫“名利”还是叫“利名”,都是好东西,值得下力气去追求,但也要守规矩,有分寸。不管是先名后利,还是先利后名,都要方向正确,途径正规,手段正当。名要实至名归,名副其实;利要取之有道,不能掠夺侵占。这样,得到的名是不掺水分实实在在的名,利是光明正大清清爽爽的利,吃饭香睡觉实,就连梦里的笑声都是甜的。

2026-04-03 陈鲁民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614117.html 1 3 “名利”与“利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