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经开区八大街地铁口附近有个别摊贩向其他摊贩收取香烟,并称收取后统一交给城管。收烟者威胁摊贩:“每月交一条芙蓉王,不交就别想摆摊!”经郑州经开区联合调查组初步核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商贩,向其他夜市商贩收取香烟,现已对袁某某停职调查,并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对其他涉事人员,下一步将根据深入调查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短评:公职人员行使公权进行管理,本质上应是为人民服务。然而,有个别食民粟者,却把公权变为私器,把管理变成压迫,搜刮民脂民膏,践踏法律,中饱私囊。对种恶霸,当然要绳之以法。但是,如果仅打击直接勒索群众者而不惩治其后台保护伞,仅处理个案而不健全完善监督机制,难免会治标不治本。目前各地都在优化营商环境,从根本上铲除市场管理中滋生“牛二”恶霸的制度土壤,是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必须做好。否则,优化营商环境只能是一句空话。
在重庆市纪委监委日前发布的警示录中,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罗江燕出镜忏悔。罗江燕说:“2013年,我前夫因受贿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为永川的一个笑话,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有了这样扭曲的心理,我开始不断收钱……”最终,罗江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短评:想让自己变得强大,可以刻苦学习,可以钻研技术,可以锻炼身体……受贿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人强大起来的。贪官为什么会认为“不断收钱”能让自己强大呢?一是因为其为拜金主义者,认为金钱万能。二是认为可以利用公权不劳而获,高于靠诚实劳动创造生活的普通人一等。三是受贿时可以享受别人求自己的心理满足……看似能带来物欲满足和精神愉悦的受贿,其实是吞噬灵魂的毒药!不义之财,取之必祸!手握公权者,权钱交易,不仅不能让你强大,反而会使你堕入深渊,为人不齿。廉洁奉公,才能使你行得正,立得直,此种强大,才令人敬仰!
导航地图软件中插入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近日引发网上热议。这些广告,有的在为车辆导航中随意弹出,有的甚至遮挡住导航页面上的交通标识,给司机造成烦恼,埋下隐患。广大司机对此叫苦不迭。
短评:广告行为,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都不得违反广告法。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导航平台及广告发布者,不得越过这些规定红线推送广告,否则,违法,当罚。网络不是法外飞地。对于以导航软件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广告,司机可积极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为自己也为社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执法部门应积极作为,对于为谋利不惜以广告遮挡道路交通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用法律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太原市高一学生张斐翔在参观时发现,太原博物馆收藏的多个瓷器标识出现错误或者不当,如“红釉葫芦瓶”应为“豇豆红釉瓷葫芦瓶”,“白釉开片瓷砚”应为“仿哥釉瓷砚”,“红釉缠枝花卉纹碗”应为“矾红地白缠枝花卉纹瓷碗”等等。张斐翔将他发现的问题告知馆方后,很快便得到了馆方的回复:邀请他以及省文物专家共同来到太原博物馆,就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目前,张斐翔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馆方更改。
短评:博物馆的作用不仅仅是展示文物,更应通过展示引导文物研究、文化传承。近年来,博物馆由过去的门前冷落到目前的参观者络绎不绝,这是一种进步,为博物馆作用的发挥创造了社会条件。然而,进入博物馆,带有“朝圣”心理者众,抱着学习、研究态度者寡。作为一名未出茅庐者,张斐翔同学能给博物馆挑错,他的学识与认真态度令人欣喜。博物馆能采纳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的建议,从善如流的气度值得点赞。如此互动愈多,博物馆的价值便愈加彰显。
据央广网报道,日前,陕西周先生遭遇了两次“救护车”中途加价的闹心事:“说好从宝鸡送病人到西安是3000元,半路多加了400元,等返回的时候,说好1300元,又多加了100元!”据悉,类似这些“救护车”是私人承包运营的,有些还是外地车牌。关于中途加价一事,事发地和车牌备案登记地都表示不归自己管。
短评:“救护车”变成“宰人谋财”的“黑车”,当然令人气愤。但是,如此“黑车”竟没部门管,更让人感到无奈与愤慨!从事医护行业服务,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批准“黑车”入行经营的部门,怎能对其经营行为、职业道德不管不问呢?侵权正在发生,相关部门有及时制止的职责与权力,为什么对此无动于衷呢?职能部门管理、执法的缺位,助长着“黑车”的肆意勒索。依法管理到位之日,才真正是“宰人谋财黑车”放下“屠刀”之时。
一台网上售价不到300元的设备,经招标采购,中标价竟飙升两千八百多倍。招标方是重庆三峡学院,招标结果:名称“出口防火墙”;品牌“普联”;规格型号“TL-R473G”;数量“1台”;中标价格“850000元”。日前,重庆三峡学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已终止采购。
短评:招标采购的初衷,是阳光操作,通过市场竞争,避免暗箱操作产生的腐败。然而,从实际效果看,招标采购并没有杜绝腐败的产生。这并不是招标的方向错误,而是有人找到了招标制度的漏洞,可以完全符合程序规定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因此,招标制度不仅不能废,而是要更加严格、完善、健全。魔高一尺,道须高一丈。同时,也应警醒,再严密的制度,也须由人执行。加强对参与招标者的廉政教育,提高其防腐免疫力,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不可少的。财政采购资金在不法分子眼中如“唐僧肉”,招标负责人如取经的护送者,没有正念定力,实在危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