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张云飞
特约记者 朱耀升
历史建筑与传统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为更好地保护它们,近日,市建设局、文旅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排查认定工作。
本次排查,主要是梳理和发掘我市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尤其是近现代、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以来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符合标准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和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
认定历史建筑的标准,必须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等条件之一,且是尚未公布为文物单位、文保点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而使用传统材料、具有传统形制、运用传统工艺建造、建成年代较远并且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社会文化价值,基本能够反映当地城乡发展历史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三普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级别分为国保单位、省保单位、市县保单位三级。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除上述三级外还有大量存在历史文化价值但因发现较晚等暂未定级的,通称“三普点”。“三普点”可视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不排除未来定级的可能。)或者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传统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