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群言堂

南腔北调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入夏以来,老陈醋可乐、二锅头汽水、大蒜咖啡等猎奇口味饮料在社交平台出圈。7月31日,极目新闻记者探访武汉多家商超发现,线下商超很少上架这类口味奇异饮料。有业内人士指出,猎奇饮料不是正规厂家生产,且不符合大部分人的口味,这是线下平台很少上架猎奇饮料的原因。

短评:饮料符合食品卫生健康标准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脱离食品卫生健康标准谈口味就是耍流氓。消费者面对饮料,无论是网络平台线上贩卖的,还超市线下货架销售的,都应首先关注是否符合卫生健康标准,不可被其奇怪口味所蒙蔽。否则,猎奇消费,有成为奸商“猎物”的危险——破了钱财,损了健康。相关执法部门应睁大火眼金睛,及时揪出披着新奇口味外衣的“妖怪”饮料。当然,对于符合食品卫生健康标准的饮料,消费者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

据《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九派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7月29日,贵州贵阳甲秀楼景区下起了大雨,网传游客欲进场躲雨,随行还有老人孩子,全身淋湿。工作人员见状,以马上下班清场为由,拒绝游客进景区门内躲雨。7月30日,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抱歉给游客带来不好体验,会给领导反映处理此事。

短评:天有不测风云,但人应有恒定道义。别人遇到一时之难,作为同类,有能力、有条件的人应伸出援手。这一道德准则,如公理一样被大众所认同,在一些领域甚至形成了公约。比如,收到海难求救信号,附近的船只会实施救援。给处于危难者以帮助,不仅仅是施惠于他人,同时也是在创建社会道义体系,使自己在遇到危难时多一份解困的保障。然而,拒绝游客避雨的景区工作人员显然不认同、也不愿践行扶危救困的道义,整个事件过程中,看不到他们任何同情心。甲秀楼风景也许很美,但是,拒绝游客避雨事件发生后,让人不由地想起一个典故:狗恶酒酸。景美人劣,愿意再来者能多吗?

近日,有家国际连锁咖啡公司员工反映,公司要求月饼上架第一天每家门店必须售卖25盒以上,如果卖不到就要员工自己花钱购买“刷单”凑数。一盒368元,打完折总共也要7000余元。

短评:公司的商品卖不出去,就强迫员工买,此现象的本质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不同,用人单位处于强势的支配地位,而员工处于弱势的被支配地位。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当然也包括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面前的平等。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应依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都无权超出合同规定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增设其义务、加重其负担。用人单位侵犯员工权益,总是从违反劳动法开始的。员工若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违法者必受制裁。坏人都是好人惯出来的。法律制裁之下,强卖给员工的高价月饼,将变成苦果,欺负员工的公司吞下后,有望变的敬畏法律、尊重员工。

据《扬子晚报》、极目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在江苏无锡某商场内,拍到十几名大妈霸占商场扶梯上下楼,中途有人想一同乘梯也被阻拦。视频显示,十余名大妈身着统一风格的服装,站在扶梯一侧,整齐有序下楼,并朝前方打招呼。到达楼下后,她们排好队形准备折返上楼,此时有两人想一同乘坐扶梯,却被一名大妈伸手阻拦,两个人见状也主动后退。该网友还介绍,这些大妈是在拍视频。7月25日,当事商场客服人员表示,若有工作人员遇到类似情况会进行劝阻。

短评:摆造型,拍视频,单就这件事来讲,难说对与错。如果是在私人空间进行,不影响他人,未尝不可;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进行,妨碍到了公共利益,当然不行。商场电梯人人可乘,大妈当然也可以乘,但是,大妈无正当理由,为了拍视频而不允许公众乘电梯,这就显然不对了。正常情况下,私益不得侵犯公益,这是常理。违反常理,将受舆论谴责,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人的。

据金羊网报道,日前,网曝海南三亚荔枝沟一菜市场,两家商户被贴醒目的“缺斤短两”黄牌警告大牌子。荔枝沟市监所回应,商户一旦被发现缺斤短两,就会被挂黄牌警告,须挂满一个月才能撤下。如不改正继续挂,这种做法确实能有效督促商户改正。

短评:可以想见,被贴上“缺斤短两”黄牌的商户,其生意难以红火,商户为自己不诚信行为付出的代价,应该是惨重的,这让公众感到解气,也在情理之中。然而,法治之下,一切当依法进行。就好比小偷固然可恨,抓到后或拘留,或逮捕,或判刑,均须依法惩处,若超出法律规定,强迫示众游街,便属违法,不可取。对“缺斤短两”商户的处罚,也当依法进行。法律法规若无依据支持这种黄牌警告,不妨把正规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感情不能代替法律。规范的执法才是对法律尊严的最有效维护。

近日,湖南岳阳市纪委监委通报“平江县科学技术协会原副主席、党组成员余志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引起社会强烈关注。2018年至2021年,余志辉在平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督导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乡镇打招呼,要求对其子余某某经营的文印店生意予以关照。鉴于余志辉在督导办工作可以为乡镇提供环境督查的暗访时间、人员等信息,全县24个乡镇均按其要求在该文印店制作人居环境宣传册、公示牌等资料,共计174万余元。

短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近水楼台”法则,绝对不能适用于公权!余家挣得的百万巨资,是以破坏平江县环境督查为代价的,这是典型的公权私用。余志辉的腐败行为当然可耻,然而,全县24个乡镇均为得到余志辉的“关照”而以公款“照顾”其私家生意,堪称可悲!加强对公权的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

2023-08-04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71319.html 1 3 南腔北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