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燃油车停放在公共充电桩仅20分钟,就收到了《涉嫌违法停车行为告知书》——据《法治日报》报道,浙江嘉善县王女士对该处罚结果不服,将执法部门诉至法院后被驳回。法院认为,《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条款中明确禁止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不文明行为,并规定了相关罚则。执法部门依规处罚没有异议。
短评:燃油车占据公共充电桩车位,让充电车无法停放,这是典型的鸠占鹊巢,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在对此种行为有禁止性立法规定的地方,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这种行为处罚,可谓理所当然。社会在进步,新的行为规范不断出现,人们的规矩意识、守法意识也应与时俱进,切不可再有让燃油车强占充电车车位的行为了。
作为大众畅销饮品的扎啤,是在啤酒原浆中充入食品级二氧化碳制作出来的。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一批扎啤非法添加案件。不法分子为节省制作成本,竟然用工业二氧化碳替代食品级二氧化碳制作扎啤,苯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倍。长期食用苯超标的产品,对身体健康有害。
短评:查处向扎啤添加工业二氧化碳的不法行为,可谓大快人心。但是,高兴过后,让人不由得有些困惑:既然查处了危害公众健康的不法商家,为什么不将其名字公布出来呢?公众知道了奸商名号,在购物选择时不就可以避开不良商家,多一分安全吗?非法商家只属于个别,不公布其具体名称,只讲是哪个地区的事件,那么守法经营者岂不躺枪?对制假售假者,应当让其无处遁形,遮遮掩掩的报道,只能起到一个老鼠坏一锅汤的作用。对发这样报道的新闻媒体和记者,应查一查和奸商是什么关系!
日前,最高法院公布了一起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捆绑交易的案件。广西永福县供水公司是自来水供水公用企业。吴某某向该公司申请用水,供水公司要求其用水和水表安装一并进行。吴某某缴纳了水表费、安装费后,又不同意供水公司进行安装,要求自行购买水表,退还施工服务费。永福县供水公司未退款也没给吴某某提供供水服务。吴某某认为供水公司构成捆绑交易等四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永福县供水公司在永福县所辖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公共供水服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该公司没有给予吴某某从别处购买供水设施材料和安装服务的选择权。据此法院认定永福县供水公司系以在用户申请供水时需同时购买供水设施安装的方式实施了捆绑交易行为,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短评:有的地方,公用企业为用户接入初装时,捆绑收取初装费、设备费时有发生。如今,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攫取利益,已为法律所不允许。这一典型案例对于用户维权和公用企业规范经营都有借鉴价值。
近来一种由中药制作的“熬夜水”在奶茶界异军突起,它号称能让年轻人在熬夜后迅速恢复元气。这种“熬夜水”号称功能颇多:祛黄、提亮肤色、防脱发、抗疲劳……年轻人怕什么,“熬夜水”就能治什么,再配上“熬夜快乐水”等诱人名称,抓住不少年轻人既熬夜又渴望养生的需求,吸引了不少消费者。
短评:熬夜对身体的损耗是多方面的,不可能通过服用某一种药材或食材就能立即恢复的,这是基本的常识。一些消费者对“熬夜水”趋之若鹜,是无知的表现,损的是钱财,伤的是自己的健康。问题的另一面是,商家为什么敢脱离实际、违背科学把所谓的“熬夜水”吹得天花乱坠呢?因为对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敬畏之心,执法部门松懈的监管让他们胆大妄为。称“熬夜水”能让人在熬夜之后迅速恢复元气,这种虚假宣传是对消费者的误导,是一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立即阻断这股祸水,任由其漫延,就是不作为和失职。
据《光明日报》报道,近年来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男性教师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20年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中,男教师占比分别为28.83%、41.19%、44.37%,相较于2015年分别下降了7.44个、5.3个、4.29个百分点。而且教育阶段越靠前,男教师比例越低。
短评:男女教师比例,是个不大容易引起普通人关注的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眼中,似乎认为女性更适宜当老师。但是,另一个社会现象却已引起不少人的担忧,那就眼下男孩子们娘炮状态已不少见。为什么男孩子少了些阳刚呢?这与男教师越来越少是不是有某些关联呢?没有充分的调查,暂时还不敢下这个结论。不过,在以前,咱们中国的教师可绝大多数是男性,所谓的教书先生嘛。如今男教师比例下降,与待遇、社会观念认可等多重因素有关。消除男同胞入职教育的种种消极因素,让下一代更多地与阳刚之气相伴,真的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