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理论

智慧治理的义乌实践及挑战

汪远旺

智慧治理概念出现,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政府治理转型双向叠加的自然结果,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智慧治理的内涵

对智慧治理的理解存在两个互镜视角,一是从“智慧”视角,本着技术理性路线,研究大数据、区块链、数据仓等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出治理流程的数字化改造,提高治理效率。二是从“治理”视角,强调智慧治理技术的终极价值导向和对治理对象的人文关怀,认为应该用人本主义、智慧心智来弥补纯粹的技术管理主义的缺陷。

从功能上说,智慧治理的目的是精准高效地治理公共问题,该过程既需要依赖技术手段,也需要作出价值判断。因此,智慧治理可以界定为是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有机融合,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整体政府为依托、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精准服务为追求的多元共治体系。

智慧治理改革致力于打造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治理生态体系,是全方位、系统性的治理改革。其中,政府是该体系中的“元治理”者,政府由单纯的信息提供者发展成为公民的沟通合作者,公民的对话性、参与性大大增强。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政府治理数字化改造进一步加快,客观上降低了多元共治的技术成本,为整体智治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因此,智慧治理更为关键且更为棘手的是降低多元共治的制度成本,打通体制性隔阂。

二、智慧治理的义乌实践

义乌智慧治理进程总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电子商务阶段,肇始于20世纪末的信息化浪潮,致力于发展数字经济。1998年,义乌商城集团就和义乌电信联合组建了中国小商品互联网络信息公司,实体性小商品市场搭上信息化快车,开启电商模式,引领专业市场向电子商务转型。第二个阶段是全面智慧城市建设阶段。2012年,义乌被纳入浙江省20个智慧城市试点项目之一,随后义乌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用于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义乌城市信息化指数为0.993,位居全省前列。同年,义乌编制了《义乌市智慧城市建设方案》,提出以需求为导向建设智慧义乌,并被纳入国家智慧城市专项试点。

十八大以来,义乌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围绕“智慧商城”轴线,率先启动“无证明城市”,努力打造“数创智城”,呈现出鲜明的区域特色。2015年,义乌市与中国移动签订《共同推进智慧义乌建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与中国移动在多领域的合作,完善了智慧城市共享平台,为义乌企业转型、城市转型、经济转型、民生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2017年12月,义乌成立浙江省内首个县级市数据管理中心,抢抓大数据发展新机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义乌已编制了《义乌市新型智慧城市“十四五”规划》,并印发《义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为未来智慧城市建设确立了整体框架。

可以说,义乌智慧治理建设呈现出“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因势利导”的线性逻辑,高度拟合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相关性。

三、智慧治理应注意的问题

从目前发展阶段而言,智慧治理的技术支撑日臻完善,在通往新型智慧城市的道路上,需要更加重视完善智慧“软件”。除了老生常谈的信息伦理、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以外,义乌智慧治理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智慧治理应防止技术迷信

正如上海交通大学韩志明教授所言,社会具有动态性、交互性和偶发性,社会事实具有不可避免的模糊性,时刻考验着国家治理的算力。技术能够看到的或解决的很多都是比较简单的问题,比如快速处理垃圾倾倒和灾害报警等,真正不好解决的问题是价值观的问题、权力或权利的问题、利益上的问题以及制度上的问题。所以,智慧治理必须确保智慧技术是为治理服务的,在治理改革的过程中,数字化程度不宜作为衡量改革绩效的硬指标,谨防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甚至出现“反智”行为。

(二)智慧治理需完善干部考核机制

智慧治理涉及政府内部职能重组和流程再造,在整体政府概念下,政府职能边界反而增加了不确定性。比如,有些部门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可以拓展更为精准的社会性服务,但是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主动作为要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面临三种情景:一是部门自身想承担这个服务,但是这个服务超越了其现有本职工作要求,如果本职工作又比较繁忙的话,便无暇兼顾;再者,如果该部门自己不干,转给其他相关部门,其他部门也不一定愿意接受额外的工作负担;此外,该部门即使自己不干,也不太愿意把好思路告诉其他部门,为他人作嫁衣。所以,智慧治理改革亟待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三)数字化应避免数字“虚化”

数字化是实现智慧治理的重要手段,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是数字背后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文化的转型,而不是建立形式上的“屏幕化”和表面的数据图。当前各部门数字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推进核心业务数字化,这个过程也面临着数字虚化的困境。一方面核心业务难以全面数字化。很多岗位工作无法量化,部分能够量化的数据指标代表性和有效性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不少部门因为可能面临更透明的监管,不愿意业务被数字化,而且从工作执行角度来看,这种监管不一定合理,可能会降低工作积极性。第三,很多部门会建立“两本账”,搞双重数字化。

因此,数字化建设需要与业务考核机制改革相辅相成,评估各部门领导层、工作人员对数字化改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从而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

2021-07-21 汪远旺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38198.html 1 3 智慧治理的义乌实践及挑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