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即查即整即治 定格定责定人

全市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义乌当前实际,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以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小化工”)开展专项整治。日前,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整治活动以 “摸底数,清违非,建机制”为目标,旨在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查清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斩断非法违法企业上下游供销链,防止系统性“死灰复燃”。整治期间结合全市范围开展“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小微园区、镇街、村(社区)的排查责任,做到排查工作“定格、定责、定人”,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根据计划安排,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其中排查整治时间截至2021年2月。从整治任务来看,本月底前主要以乡镇为基础实施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排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交叉互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

在全面查清底数后,进入分类整顿环节。对经查核实的非法违法“小化工”,坚持即查即整即治,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021年1月底前,重点对涉及四类非法违法“小化工”,采取依法限期办理手续、停产整顿、拆除装置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为确保取得实效,重点做到“四个从严”处罚:对超许可范围生产、未经许可从事化工产品(危化品)生产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从事化工(危化品)生产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违法出租场地、设备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及时依法公开问责结果。

据了解,此次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落实案件移交制度,在整治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及时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020-11-19 即查即整即治 定格定责定人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60204.html 1 3 全市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