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健贤
本报讯 6月13日,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阳光调解室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市民王女士将一面写有“专业调解效率高 矛盾纠纷迎刃解”的锦旗送到调解员手中,感谢朱希盛、郑坚明两位调解员高效化解她与瑜伽馆的消费纠纷。
该起纠纷源于王女士的冲动消费。因对自身体型不满,王女士在某瑜伽馆购买了数千元的训练课程,后在教练推荐下,其未细看合同便追加充值3万元办理会员。几次训练后,王女士认为效果未达预期,提出全额退款要求。瑜伽馆则以协议条款为由,仅同意退还1万余元,双方陷入僵局。“当时我没仔细看合同,现在诉求得不到支持,心里很着急。”王女士说。
5月26日上午,王女士来到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准备投诉,后在前台工作人员建议下转向阳光调解室求助。调解员朱希盛和郑坚明立即行动,当天上午便启动调解程序。他们采取“背对背”方式巧妙破局:一方面向瑜伽馆负责人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指出格式合同中未尽告知义务的风险;另一方面引导王女士换位思考,理解商家前期服务的成本投入。
调解员认为,既要保障消费者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经过一番沟通,瑜伽馆负责人同意到场协商。当天中午,两位调解员放弃休息时间,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流,从法理、人情和诚信经营等角度耐心开展疏导。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瑜伽馆退还王女士2200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次消费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