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爱鹅,尽人皆知。他家的池塘叫“鹅池”,他写的与道士换鹅作品被称为《换鹅帖》,他每天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看鹅走路,听鹅鸣叫。但也正是因为爱,王羲之害死了两只鹅。
《晋书·王羲之传》记载:“会稽有孤居姥养一鹅,善鸣,求市未能得,遂携亲友命驾就观。姥闻羲之将至,烹以待之,羲之叹息弥日。”
当时,王羲之担任会稽(绍兴)的内史。听说有一个老太太,养了一只鹅,叫得非常好听,王羲之就派人去买。可这个老太太,说这鹅是她家的宝贝,给多少钱都不卖。于是,王羲之就带着一帮人,到老太太那里去看鹅。老太太听说内史要来,以为是要吃鹅肉,马上就把这只鹅杀了。等王羲之一行人赶到,鹅肉已经炖在了锅里。
好可怜的鹅,只因为叫得好听,又没有卖给内史,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杀了。
这里边,有好多的疑问,没有说清。
其一,王羲之派去买鹅的人,说清是内史要买吗?如果没说,为啥不说?如果说了,为啥不卖?
其二,王羲之要去看鹅,是谁下发的通知?既然是去看鹅,为什么说成是吃鹅?是中间有人误传情报,还是故意挑拨干群关系?
其三,老太太给多少钱都不卖的鹅,为什么听说内史要来,就毫不犹豫地杀了?是要讨好内史、害怕内史还是报复内史?
无论怎么说,王羲之这事办得不地道。人家不卖,也就算了。非要兴师动众,以观究竟。要看也就算了,非要派人通知,又不说清楚。最后害得鹅丢了命,老太太丢了宝。
另一个故事,写在绍兴戒珠寺的《寺志》里。每有游客来到这里,都要讲。
戒珠寺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原来是王羲之当右将军时的住处。除了爱鹅,王羲之还喜欢宝珠。他经常把一颗晶莹剔透的珠子握在手中,来回摩挲。
有一天,一位僧友来访,王羲之将其请到客厅,随手将明珠放在桌上。二人喝茶聊天,相谈甚欢。其间,又有人求见,王羲之便请僧人稍候,自己出去迎客。回来后,发现桌上的宝珠不见了。屋内又没有他人来过,王羲之遂怀疑僧友欲心未净,并露出鄙夷之色。
僧人见状,顿感冤屈,却又百口难辩,只好怏怏而去。回去后,过度委屈,茶饭不思,坐化而亡。
没想到,王羲之非常喜欢的一只大白鹅,竟然也不吃不喝,没几天就死了。家人感到奇怪,剖开鹅的肚肠,发现丢失的那颗明珠,原来被大鹅当作食物吞进了肚里。
王羲之这才明白,自己完全错怪了那位僧友。而当他赶去道歉时,却发现其已经命归西天。王羲之悔恨交加,十分悲痛,发誓从此戒绝玩珠之癖。为了纪念这位清白的僧人,王羲之还把自己的宅院捐出一块,建了一座寺院,名为“戒珠寺”。
虽然鹅是一种家禽,但谁家的鹅,可以随便出入客厅?是王羲之,把自己家的鹅惯坏了,不但可以到客厅玩耍,还可以随便吃桌上的东西。爱之则宠之,宠之则纵之,纵之则害之。
尽管是宠物,但也得宠之有度。你可以把狗当儿子,把鹅当孙子,而在别人面前或公共场所,狗还是狗,鹅还是鹅。接待宾客,让鹅随便出入,不礼貌,也不是待客之道。
可能,王羲之当官久了,书法也写得好,鲜花、掌声、叫好声、恭维声太多,就有点飘飘然了。
人一飘,脱离常态就成了必然。脱离常态后是害死鹅还是害死人,只在或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