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下发通知,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最新下发的《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作出进一步要求。
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
明确动态调整细则
《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宏观政策和市场利率走势研究,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结合自身经营发展、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定期开展预定利率研究。
各公司要加强趋势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本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以下统称预定利率最高值)。
具体要求,预定利率最高值取0.25%的整倍数。
当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
当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调整后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
在调整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的同时,要按照一定的差值,合理调整分红型人身保险和万能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
当前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重大变化时启动决策机制
1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情况和市场利率趋势等进行了分析研究。
与会专家认为,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增强对市场的敏感性,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变化、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不断提升定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业内专家还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据业内精算人士分析,目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未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25个基点,意味着预定利率暂不用下调。
《通知》要求,当市场利率、公司经营等情况在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启动相应决策机制,研究调整各类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提前做好新产品开发备案、渠道合作、人员培训等应对准备。在调整预定利率过程中,各公司要加强与合作渠道的沟通,做好消费者解释和服务工作,实现业务平稳过渡。
同时要求,各公司要加强产品精算假设的回溯分析。持续监测存量分红险、万能险账户资产负债匹配情况,对于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较高的存量业务,要依法合规主动采取应对措施,有效管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
多家头部险企
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
1月10日,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等头部险企纷纷发布关于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公告,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
中国人寿表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公司维持目前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后续,如公司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不做调整,将不另行公告。
平安人寿则表示,该公司维持目前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以上预定利率在该公司下一次发布预定利率公告之前有效。
太保寿险表示,该公司维持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
工银安盛人寿也表示,该公司维持目前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
为何多家险企“按兵不动”?
在当日早些时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业内专家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同日后面,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人身险公司下发重磅文件——《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
业内人士认为,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既是保险业主动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也是保险产品的一次重要改革。在当前行业竞争格局下,险企主动降低收益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头部公司保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中小公司也大概率不会率先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