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今起施行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10月9日起,备受关注的《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开始施行。

本办法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可用于首付款,优惠标准涉及八个方面。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浙江省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的人员50万元以内;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在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全职工作且近3年年薪50万元以上的从业人员40万元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具有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的人员20万元以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购房补助政策。

据了解,此次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实行即报即审。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办理申请事宜。先注册登录,然后搜索“义乌i人才”,在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人才购房”模块申报。整个申报过程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相关信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自动提取。特殊情况无法提取的信息,由申报人拍照上传。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0月9日指的是政策施行时间,7-8类人才购房申请通道目前暂未开启,各类人才按照资格获得人员签订人才住房安置协议书的先后顺序予以兑付补助资金,先购先得。

2024-10-09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494195.html 1 3 《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今起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