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义亭镇吴村有疑似起火点,请立即赶往现场核查及处置。”近日,根据相关方面传来的消息,义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前往,第一时间扑灭焚烧物。
由于现场没发现当事人,执法队员通过查看视频监控、了解田地归属、寻找目击证人等方式追根溯源,对违法行为进行倒查。这是近一个月以来,义亭镇查获的第2起秸秆焚烧案件。
“秸秆焚烧是陋习,焚烧产生的浓烟,会产生大气污染、造成火灾、破坏土壤结构等危害。”执法队员表示,该举动在引发污染的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触犯刑法有关条款。
当前,义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全面铺开秸秆禁烧专项执法工作。专项执法宣传先行,义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践行秸秆禁烧劝导“五个一”现场工作法(即一人、一车、一灭火器、一喇叭、一铁锹),通过田间喊话、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有效处理和利用秸秆,实现从“不能烧”到“不用烧”思想转变。与此同时,采用无人机巡查、高空探头等技术手段,破解人工巡查时效低、巡查范围受限、焚烧行为取证难等缺陷,实现与人工巡查的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确保秸秆焚烧行为即发现、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