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是幼儿园教的。妈妈便一纸诉状把幼儿园告上法庭,理由是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字母“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及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幼儿园教她识读了“O”后,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许多人都认为这个妈妈是小题大做,无理取闹,可是她的官司却打赢了。而且以此为由头,内华达州修改了《公民教育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幼儿在学校必须拥有的两项权利:玩的权利;问为什么的权利,也就是拥有想象力的权利。
无独有偶,武汉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写了一篇作文,标题是《我爱家乡的西瓜树》,第一句就是“我们家楼下种了一棵西瓜树”。依30分为满分的标准,改作文的老师给这篇作文打了24分,充分肯定了学生的想象力。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重要。”孩子在最富有想象力的时候,提前进行知识教育会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他们的想象力,把部分想象力逐出大脑。孩子原本是富有想象力的,因为没有条条框框限制,他们的思维往往天马行空,匪夷所思,但有时可能会缺乏常识,这恰恰是孩子特点。对于孩子的大胆想象,绝对不能随意扼杀,而应给予热情鼓励,以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和信心。
而孩子一旦失去想象力,就会失去创造性,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就是保护孩子未来的创造力。孩子的想象力常被成人视为“胡思乱想”,其实,那恰恰是因为成人缺乏想象力所致。不妨再来看看这个故事:美国沃帕科内塔小镇,妈妈正在厨房洗碗,听到十岁儿子在后院里蹦跳玩耍的声音,便问他:“你在干什么呢?”儿子说:“我要跳到月球上去!”妈妈没有给“胡思乱想”的儿子泼冷水,而是说:“好!不要忘记回家吃饭!”30年后,这个小孩成为第一个登月者,他就是著名宇航员阿姆斯特朗。少年的想象力对于成年后的事业成功之重要,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阿姆斯特朗的成功只是带有偶然性的个例,那么,德国一项持续30余年的调查则表明,想象力丰富的孩子成人后事业更加成功,而想象力较差的孩子,大多很平庸。因而,德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设立先修学校即学前班,不允许对孩子过早开发智力,避免将孩子大脑变成硬盘,要留给孩子大脑更多的想象空间。
有一项对全球21个国家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排名第一,想象力排名却很靠后。这应引起我们警醒,并奋起直追,亡羊补牢。中国人也曾有想象力丰富的时代。古代的神话精卫填海、女娲补天、夸父追日、愚公移山、共工撞山、羿射九日、嫦娥奔月等,何其大胆精彩,可惜,后来的独尊儒术,我注六经,八股取士,钻故纸堆,凡事要求循规蹈矩,师法古贤,把国人想象力几乎扼杀殆尽,也直接导致了近代中国的科技停顿,积贫积弱,落后挨打,教训十分深刻。
今天,我们正在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竞争激烈,任重道远,如果缺乏想象力、创新力,仅满足于跟在人家后头干些修修补补的课题,弄些改头换面模仿抄袭的项目,就永远不可能走在世界科技潮流的前头,还会拉大与先进国家的差距。
因而,保护孩子想象力,鼓励创新力,为一个字母打官司,与呵护学生心中的“西瓜树”、支持孩子的“登月梦”,意义同样重大,同样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