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群言堂

“与众共之”和 “大启其第”

姜胜群

我家在北方省城,附近有一个公园,过去一直需要购票方可进入。里面还有个人承包的“园中园”,要进去还得再购票。后来,公园不仅拆除了围墙,连里面“园中园”的栅栏也一并拆除了。群众高兴地说:“拆除围墙不收票,公园真的姓公了。”

公园姓公不姓私,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十年前和同事去某大都市出差,走进一个开放公园,闲庭信步,见到一个很大的院落,院门开着,几个人便走了进去。这时,一个年轻人从装修典雅的房间里走出来,告诉我们,这里是私人会所,游客止步。我们便悻悻退出。这才知道,公园未必姓公,或全部姓公。

《孟子·梁惠王下》讲了一个“文王之囿,与众共之”的故事:“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文王的园林方圆七十里,割草砍柴的人可以进去割草砍柴,捕鸟打猎的人可以进去捕鸟打猎。文王与百姓共同享用,百姓认为是小事,不是很自然的吗?虽然是皇家私人园林,老百姓却进出自由。

周文王开了头,便不乏后来人。两晋时期,王承(273-318)做东海郡内史,有个小吏偷了池塘里养的鱼,主簿要追查这件事。王承说:“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耶!”——周文王的皇家私人园林,老百姓都可以共享,现在,拿了一条鱼,就不要计较追责了。(《晋书》卷七十五·列传第四十五)

有“东晋初年第一名士”之称的王承,做官“政尚清净,不为细察”“从容宽恕”。王承认为,“鞭挞宁越以立威名,非政化之本”。公平公正,才是社会安定的基础。

私家园林公用,三千多年前的周文王做出了好榜样。而唐代的郭子仪,连自己的私人住宅,也对外开放。

郭子仪(697年-781年),唐代中兴名将、政治家、军事家。唐德宗即位后,尊其为“尚父”,进位太尉兼中书令。冯梦龙在《智囊全集上智部·郭子仪》中记载,身为权势显赫的朝廷重臣,郭子仪的王府竟然“大启其第,任人出入不问”——宅门大开,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自由出入。来人甚至看到这样一道“风景”:郭子仪的夫人和心爱的女儿梳妆打扮,吆喝郭子仪打水换水递毛巾,郭子仪像佣人一样,跑前跑后,毫不避讳。他的儿子哭着劝他:“大人功业隆赫,而不自崇重,贵贱皆游卧内,某等以为虽伊尹、霍光不当如此。”——父亲啊,您功名显赫,咋这么不尊重自己,连卧室都不问贵贱,随便任人出入。即便伊尹、霍光这样的圣人、贤臣,也没有这么做呀!

儿子劝老子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可是,郭子仪认为,让众人知道自己清正廉洁,不贪不腐,远比保护个人隐私更为重要。不仅不做公器私占私用的事情,连自己的家底,也向皇帝、同僚、老百姓公开——“今荡荡无间,四门洞开,虽谗毁欲兴,无所加也!”

公布财产,全社会人人皆可监督,俺郭子仪不贪不腐,不怕别人说三道四。

1766年,瑞典推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实行“阳光法案”的国家。瑞典官员自嘲是毫无遮掩地“赤裸地生活着”。看来,瑞典官员不知道一千多年前,中国就有一位“大启其第,任人出入不问”的郭子仪。如果知道,有羞耻感的西方绅士,还好意思把“赤裸地生活着”的阳光桂冠戴在自己头上吗?

2023-10-20 姜胜群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94827.html 1 3 “与众共之”和 “大启其第”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