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其中《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继续从税收政策角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业界认为,这将有效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公告》明确,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公告》也明确,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表示,上述面向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一方面将免征的期限大幅度延长,支持力度加码;另一方面,对操作细则进行顶层设计,落实到具体环节,预计将对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起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8月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