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从严从紧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义乌警方查处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8月14日晚,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对胡某等4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石某某、刘某某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楼某某、黄某某立案侦查。

经查,8月12日,胡某(男,38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使用虚假疫情防控通行证欲离开中风险管控区,被防疫工作人员查获。目前,胡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13日,楼某某(男,45岁)、黄某某(女,56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隔离转运工作,起哄闹事,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目前,警方依法对楼某某、黄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8月13日,林某某(男,34岁)明知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期间严禁聚集性活动,仍先后组织多人聚会饮酒,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林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13日,王某(男,32岁)、朱某某(女,35岁)明知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期间超市等公共场所须暂停营业,仍擅自对外经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王某、朱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13日,石某某(女,21岁)、刘某某(男,21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连续多日不按要求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被查获,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石某某、刘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022-08-15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59150.html 1 3 义乌警方查处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