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常见问题问答(三)

问:哪些餐饮场所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住宅内的餐饮场所严禁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对于不具备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可引导使用电、柴油灶具,禁止使用醇基燃料(俗称生物油,属危化品)。对具备管道天然气开通条件的,也可引导使用管道天然气。

问:单个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允许储存量是多少?

答:50kg,折合YSP35.5(15kg)瓶不超过3瓶。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DB33T1211-2020)有明确要求。

问:餐饮场所的厨房使用燃气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厨房应通风良好,有直通室外的门、窗。通风不良的厨房应安装独立机械排风设施,厨房排油烟设施不属于独立机械排风设施。厨房高度不应低于2.2m,面积应满足正常使用需要。

问:餐饮场所燃气连接软管的选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餐饮场所连接中压阀、猛火炉的软管应选用专用防爆连接软管或不锈钢波纹软管,不得使用普通家用金属包覆管。由于家用型软管承压能力达不到要求,错误使用易导致软管鼓包、脱落从而引发事故。

问:燃气连接软管安装和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燃气连接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软管中间不能接三通分流,橡胶软管每18个月更换一次,发现老化、开裂、鼓包等应及时更换。燃气软管的两端必须用管箍安装牢固,防止脱落;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2021-12-17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85388.html 1 3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常见问题问答(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