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逐渐凸显。事实反映了目前仍有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知存在很大盲区,穷于应付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装装样子,检查后又回归到原状,甚至会在营商环境下,认为违法成本不高而轻视处罚。关于安全生产处罚,学者等社会各界支持加大处罚力度的热度始终未减,认为“乱世应用重典”的人始终不在少数。然而,考虑到我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在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中地方所发挥的政府职能作用时,应充分认识到加重安全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科学发展影响的必要性,立足于以人为本,求索预防事故发生的可持续且实用办法。
从刚性执法角度来看,近些年我国安全生产立法、执法、处罚呈愈来愈严厉之势。随着统一行政处罚系统及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的成熟运用,办案流程更程序化,监管部门对信访和举报的重视度加强,以及自媒体蓬勃发展带来的社会监督力量,使处罚更严厉、透明。然而,目前各县市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案件数量不少,但立案案由往往维持单一化。这是因为行政处罚工作一般没有较强硬的手段,但又必须保证证据链的完整、证据的充足,同时还要避免涉诉案件的发生。
从柔性管理角度看,监管部门是监管角色,在安全生产健康、长远的发展方向上,主体责任还需企业自己充分落实,执法部门应在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时候,切实发挥干预引导作用,全面保证安全生产。而企业应始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此加强落实自查自纠的责任。
然而就目前来看,不能及时地正确自我排查清除安全隐患,依然是很多企业未落实的一项安全生产工作。即便现在是信息发展快速的时代,监管部门在基层的宣传力度并没有搭载上时代的轨迹,在历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传统的拉条幅、树标语、发传单的形式,不能对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起到很好的效果。人力方面也存在着基层监管队伍干部一人身兼数职,县市局几十个执法工作人员要负责体制改革后的单位全部职能,监管全市几十万家经营主体只是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这使监管工作进步缓慢。
为探索解决当前的问题,应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整体上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的共享,分支上梳理各部门的监管权力,避免群众有诉求没有明确具体的职责部门,也避免多头执法,浪费执法资源。同时,结合我市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创新“1+14+X”基层应急管理体系。“1”是指市级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挥;“14”是镇街综合监管中心,充分整合现有的应急管理资源,推进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所和消防工作站一体化建设,根据辖区大小和企业数量按需配置3-5名基层干部,下设10-15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监管中队和30人左右的专职消防队伍,负责辖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上下协同一致、常态安全监管与非常态应急管理无缝结合的全过程治理体系。“X”是区域智慧应急站,围绕“烟感+平台+救援”模式,打造日常风险管控和事故警情快速处置“一张网”工程。
除此之外,科技方面,应逐步完善信息化监管。为全面协调统一各职能单位对企业覆盖信息化监管,要通过电子办公和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监管的公平力度和办公效率。首先,应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其次,充实专业信息化人才力量。再次,利用大数据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级分频率管理,增强政府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协调性,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率,改善对政府监管部门的整体印象。最后,要充分利用信用管理平台,实行科学化监管,通过信用公开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受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摆脱“保姆式”帮助企业排查隐患,转向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以提高监管效率。
政府监管部门要发挥的是监管职责,最终安全生产的实现还需落实到企业自查自纠、自主排查隐患。所以,实现企业逐渐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尤为重要。在安管员等负责企业安全的资格证考试中,可适当增加考试难度,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求。在对社会公众宣教方面,要改变宣传方式和内容。随着互联网更新换代带动自媒体、AR等应用迅速发展,互联网吸引并占据着每个人的大部分业余时间,想让宣教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有效果,传统的宣传方式须尽快转向媒体网络平台,将以往枯燥、千篇一律的宣传手册、条幅口号,改为社会公众更能接受、更有吸引力的热点视频、在线AR体验、直播等,调动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意愿。同时,要加强自我宣传。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公正的执法态度、亲和的隐患排查指导教育等也是一种自我宣传,特别是在当下网络舆论力量发挥重大作用的时代,要时刻担负起积极舆论导向的责任。从组织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进一步梳理明确基层应急站所职能和人员配置标准,对标“重要窗口”模范生的目标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