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广告

公 告

义乌市稠江街道黎明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已完成内部提升改造工程,经审核、审计,改造面积1965.66平方米,审定造价1812775元。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奖励补助办法》(义政办发〔2017〕49号)文件规定,应予以补助壹佰零捌万柒仟陆佰陆拾伍元(1087665元)。

义乌市义亭镇畈田朱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已完成新建工程,经审核、审计,建筑面积585.6平方米,审定造价1652237元。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奖励补助办法》(义政办发〔2017〕49号)文件规定,应予以补助柒拾万贰仟柒佰贰拾元(702720元)。

根据《义乌市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拟补助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可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方式: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85528017。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2021-06-19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27917.html 1 3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