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广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下列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现向社会公告。抓拍点位:吉祥路青城路(电子警察),稠州北路宗宅(电子警察),经发大道城店路(电子警察),雪峰西路溪干村(逆向),稠义路富港大道北向南(逆向),西站大道前洪村(电子警察),西站大道油库(电子警察)。公告五日后,上述路段的监控抓拍设备开始工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04-27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13033.html 1 3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