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广告

关于消除侵权影响的声明

杭州法蔻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旅公司”)侵害康恩泰有限公司(CONSITEX S.A.)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213号民事判决认定,本公司在义乌之心商场(位置:义乌市新马路与工人西路交叉口处)开设的Ermenegildo Zegna店铺并非 Ermenegildo Zegna(杰尼亚)品牌官方授权店,本公司未经康恩泰有限公司授权在涉案店铺招牌及外墙、义乌之心商场外墙上醒目标注“Ermenegildo Zegna”标识,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店铺系由康恩泰公司开设或管理的 Ermenegildo Zegna品牌官方授权店,构成对康恩泰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本公司现已充分认识到上述侵权行为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已移除侵权标志,并保证不再以任何方式侵害康恩泰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

特此声明。

杭州法蔻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04-27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13032.html 1 3 关于消除侵权影响的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