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市场监管

义乌海关查处侵犯“OCB”商标权卷烟纸案

【案情介绍】

2020年5月29日,义乌市某商品采购有限公司向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申报出口“塑料杯”等一批小商品至斯洛文尼亚。2020年6月1日,经查验关员现场查验,共查获标有“OCB”商标的卷烟纸41.4万盒。

经“OCB”商标权利人锐布雷克技术(北美)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该批卷烟纸均为侵权产品。2020年6月30日,义乌海关正式对涉案侵权物品进行扣留。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杭州海关依法向浙江省公安厅通报案件线索。

同时,义乌海关抽调多名业务骨干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在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采购集货等各个环节层层追溯。经过细致调查,初步锁定了销售、采购、物流、出口等各环节的重点对象,并固定了相关证据材料。

2020年10月,义乌市公安局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2020年11月,专案组侦查员与海关关员赴广东省广州市联合办案,就该批卷烟纸生产、批发环节进行进一步排摸和取证。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点评】

海关总署“龙腾行动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杭州海关针对2019年在邮递渠道查获侵权假烟经深挖扩线在义乌刑事落地的线索,借助电商平台大数据技术优势开展分析研判,认为义乌很可能是侵权假冒烟草及其附属制品行业出口的集散点,紧盯这一领域,探索开展行业侵权综合整治,形成“线索经营→综合研判→风险布控→案件查办→链条整治”的工作闭环。该案中,海关执法并未停留在行政执法环节,而是积极拓展外部合作、深挖侵权源头,力求对上游生产、批发、销售等全链条进行打击,达到行业整治的良好效果。

2021-04-26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12587.html 1 3 义乌海关查处侵犯“OCB”商标权卷烟纸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