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放心市场、乡村创星、五化市场)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市后宅综合市场首次创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成功,应予以补助12万元;义亭镇杭畴菜市场、佛堂镇倍磊菜市场、佛堂镇湖山菜市场、大陈镇楂林菜市场、赤岸镇赤岸四村菜市场等5家单位首次创建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成功,应予以补助4.92万元/家;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国际商贸城、词林菜市场、义乌副食品市场、义乌家具市场等4家单位完成五化市场创建,应予以补助8万元/家。
根据《义乌市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拟补助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可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方式: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85528017。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