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福田街道江北下朱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已完成内部提升改造工程,经审核、审计,改造面积1286.46平方米,审定造价1733801元。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奖励补助办法》(义政办发〔2017〕49号)文件规定,应予以补助柒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陆元(771876元)。
义乌市赤岸镇赤岸三村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已完成内部提升改造工程,经审核、审计,改造面积1700平方米,审定造价327301元。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奖励补助办法》(义政办发〔2017〕49号)文件规定,应予以补助壹拾玖万陆仟叁佰捌拾元(196380元)。
根据《义乌市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拟补助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可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方式: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85528017。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