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约而同,还是有约而同,2020年的最后一天里,两起文坛剽窃案的主角郭敬明和于正分别向被剽窃者庄羽和琼瑶公开道歉。言辞十分谦恭,自我剖析颇为深刻,态度也不失诚恳,大多数媒体和网友都持肯定态度。两位被剽窃的当事人也给了积极回应。
但也有人说这两人的道歉是出于利益考虑,或迫于舆论压力,或是推出新作前的炒作,总之是言不由衷,口是心非云云。而在我看来,不管他们出于什么考量,心里如何盘算,只要道歉就好,早道歉就比晚道歉好!道歉就是正能量,就有利于文坛的风气校正,有助于打击剽窃行为。
剽窃抄袭是文坛的牛皮癣,历代都有,从来都无法杜绝。古时,因诗坛剽窃成风,丑闻不断,当时就有“活剥王昌龄,生吞郭正一”的说法。今天的文坛剽窃现象也屡有发生,郭敬明与于正剽窃案就是典型例证。而那些有真才实学者无不对此深恶痛绝,并竭力做到洁身自好,以呕心沥血的原创为荣,以独出心裁为荣。《三国演义》里,曹操拿出自己辛辛苦苦写成的兵法新著给张松看,张松发挥其过目成诵特长,大段背诵曹操新作并欺骗说,你这些观点并不新鲜,古人也说过。无意中与古人暗合,曹操视为耻辱,就把辛辛苦苦写成的新书付之一炬。这个情节或许有些夸张,但曹操一丝不苟的精神确实值得肯定与借鉴。民国时期的陈寅恪先生,不仅著述要全部出于新意,绝不与人雷同,即便是课堂授课,也不愿重复别人。他有著名的“四不讲”:“同行讲过的不讲,自己讲过的不讲,古人讲过的不讲,外国人讲过的不讲。”正是这样严谨的治学态度,他才成了硕果累累、著作等身的国学大师,“教授中的教授”。
文坛剽窃这种事的一再发生,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一是因为剽窃者有大便宜可占,利益诱人。人家千辛万苦、殚精竭虑弄出来的东西,你也不打招呼,不付代价,就轻轻松松地据为己有,“一字不著,尽得风流”,那多省劲,多高效,多节省脑细胞,何乐而不为?二是即便占了便宜也少有追究,风险很小,安全系数很高。虽然我们也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但往往处罚不力,即便抓住了剽窃者,也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实际上起了纵容保护剽窃者的作用。最典型的就是作家郭敬明,虽事涉抄袭,但最后却基本上毫发无损,还破格加入中国作协,且越来越红,实在令人遗憾。反之,如果执法部门都能铁面无私,对剽窃者严惩不贷,罚他个倾家荡产;如果被抄袭者都像庄羽、琼瑶一样,不惜对簿公堂,辩个青红皂白,谁以后还想再剽窃,就得掂量掂量,不怕身败名裂你就试试!
贾岛“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杜甫“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陈忠实写《白鹿原》用了6年,司马迁写《史记》用了13年,司马光写《资治通鉴》用了19年,歌德写《浮士德》用了60年。搞文学原创辛苦,这谁都知道,非朝乾夕惕、宵衣旰食,不足以成其事;非苦心孤诣、卧薪尝胆,就难出优秀成果。所以我们才要千方百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作家的原创积极性,坚决拒绝各种形式的剽窃抄袭,并给予严厉处罚,否则,谁还去拼死拼活地搞文学原创?
郭敬明和于正的公开道歉,给每位文学创作者再次敲响警钟,剽窃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无论谁沾上这事儿,就会臭名昭著,为人所不齿。另外也对文坛同仁提个醒,搞文学是个苦差事,没任何捷径可走,若吃不了这个苦,想靠剽窃抄袭混事,还是趁早改行为好,免得将来身背骂名,顶风臭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