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近日曝光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乱象。为验证平台“青少年模式”的效用,央视记者打开一款应用较广的短视频APP,选择进入青少年模式,很快便刷到了明显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画面充满了色情意味,“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该APP下载量达3.8亿次,位居下载排行榜第三名。另外,部分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还存在着技术漏洞和安全风险。
短评:网络平台设“青少年模式”,却在这一模式中继续播发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这显然是在糊弄社会和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对此知道吗?不知道,是失职。知道而不严格执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这类无良平台的同伙!是什么让无良平台敢在执法机关眼皮底下违法呢?这其中有没有利益输送,相信大家不难明白。毒害青少年以牟利,无良平台和幕后保护伞的当严惩!
据央视报道,南京警方摧毁了一条包括生产厂家、销售代理在内的生产销售定位、窃听、偷拍设备的网络黑色产业链条,缴获相关设备2000多个。调查发现,这些设备被伪装成充电宝,可以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远程定位、轨迹查询、远程录音等。
短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为这类犯罪提供工具,应以共犯论处。不法厂家公然生产销售这类犯罪工具,气焰可谓嚣张。这是不是也说明政法机关的打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呢?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魔爪,除恶务尽!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上海金山区朱泾镇北圩新村一栋居民楼发生火灾,幸亏楼里一名9岁男童麻文博发现及时,叫醒家人报警,并通知楼内其他住户。最终火情被金山消防救援支队顺利扑灭,成功救出被困人员,无一人伤亡。
短评:9岁儿童发现火情冷静科学处置,这当然是平时安全教育的结果。有道是水火无情来势猛,安全防范靠平时。一个孩童能正确处置火情,为消防救援赢得宝贵时间,这是不少成年人在危急时刻不一定能做到的。看来安全防灾知识,学与不学真不一样。防灾减灾,应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学习的共同科目。
据新华社报道,虽然教育主管部门一再禁止在校教师有偿补课,但部分培训机构和在校教师仍顶风而上,有的教师补一假期课的违规收入“够买一台轿车了”。有偿补课的背后,一方面是家长望子成才的迫切需求,一些培训机构针对家长心理进行“名师炒作”;另一方面,校外补课收入较高,致使一些教师愿意冒风险在校外教课。教育专家建议,为防止有偿补课现象回潮,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规范力度,推进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并确保将教师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落到实处。
短评:所谓的专家建议,其实专业水平并不比普通人高出多少。违规补课和校外培训,本来就应受到处罚,这有白纸黑字规定的,还需要专家建议吗?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教育部门有规不依,对违规补课、培训管理不力该怎么办?当然是要上级对其作出处理。寒假快到了,各种校外补课、培训的旺季就快开始了。对不严格履职尽责的教育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提醒乃至处理,违规补课、培训之风才能刹住。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谢某某、张某某、魏某某和邓某某四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四名被告人以个人名义向8万名信息权利人发送致歉及提示短信,将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情况告知被非法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人,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短评:以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多只提起让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公诉,很少提起旨在让犯罪嫌疑人承担道歉责任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因为这类犯罪的受害人实在太多,诉讼难度太大。但是,这使得受害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也使得案件判决的教育作用大打折扣。惠阳区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再提起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增强受害人及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司法为民的新实践,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