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罗雪飞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12月11日,赤岸镇某企业收到来自市执法局赤岸大队的处罚告知单。
原来,数天前,该企业因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赤岸大队立案查处。执法队员在立案时,发现该企业之前因同样原因被处罚过一次,罚款500元。“我们都被罚过一次了,总不会再来罚了,没想到你们这么较真。”该企业负责人说。
“我们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强调垃圾分类,该培训的都培训过了,上门指导也都好几次了吧,罚也罚过了,你怎么还是不当一回事呢?这次可不能再从轻处罚了!”最终,执法队员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该企业处以2000元的罚款,同时还要扣除相应信用分。
据了解,今年以来,赤岸大队联合赤岸镇政府多次对辖区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此前也对部分垃圾分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了处罚,但仍有一些企业未引起重视。垃圾分类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接下来,赤岸大队将继续对垃圾分类实施严管重罚,并加大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