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阻碍疫情防控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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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案例:1月30日以来,苏溪镇某网吧负责人洪某、网管胡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后半夜擅自营业,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月1日,犯罪嫌疑人金某驾车通过佛堂镇金义东泽塘卡点时,以冲卡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导致执勤人员受伤。金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1日,违法行为人胡某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行入住因防疫需要被隔离的单位宿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律师观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小区、村、社区及其他职能部门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更应该服从管理,将政府的“不外出、不聚集、在家在家在家”号召落到实处。

根据金华市公安局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规定、要求的;拒绝、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所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留验、就地检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拒不服从人民警察现场采取的防控措施,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

森泽律师事务所 周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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