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3日,对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义乌市交办的第二批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详见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451240/art/2026/art_cb1467d4353341409b9181eb2f788d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