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义乌公积金新政出炉

家庭最高可贷180万元 装修租房也能提取

▢ 全媒体记者 陈健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涉及贷款额度、支持范围、认定标准及提取条件等多个方面。此番调整力度明显加大,重点针对现房购买、绿色建筑消费和住房“以旧换新”等情形推出了更为积极的信贷支持措施。

根据最新政策,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先的13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则维持90万元不变。

额度提升之外,对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条件的商品房现房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贷款额度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0%。同样,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亦可享受同等比例的上浮优惠。此外,政策对“以旧换新”的住房改善需求也给予了明确支持,缴存人若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其新购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样可以上浮50%。

在信用激励方面,新政策首次将个人信用分值与贷款额度直接挂钩。信用分值达到110分及以上的缴存人,贷款额度可上浮20%;分值处于105分至110分区间的,可上浮10%。

在贷款认定标准的优化方面,明确缴存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若此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经出售,原贷款次数可相应核减。同时,针对多孩家庭、青年人及新市民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或缴存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均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提取使用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用途边界。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时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凭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及相关发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上限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维修资金总额。对于首次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满五年及以上的自住住房,缴存人在进行装修时,亦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装修费用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购房与租房提取的时限和范围也有相应放宽。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提取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则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2026-04-18 家庭最高可贷180万元 装修租房也能提取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616485.html 1 3 义乌公积金新政出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