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部分不法商贩却动起了“歪心思”,企图借节日商机非法牟利。近日,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群众提供线索,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查获一起涉嫌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执法队员循着线索,前往梅林村一家烟酒店开展联合检查。当检查至该店二楼时,发现在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狭小隔间内,堆放着多箱烟花爆竹,旁边还杂乱地堆放着纸箱等易燃物品。随后,执法人员进一步排查发现,该店门前的厢式货车及面包车内,也藏匿着大量烟花爆竹。
经现场核查,该店多处共存放各类烟花爆竹27种,总计39件。检查现场,当事人丁某未能出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涉嫌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现场所有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将其转移至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存放,同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明确要求,违规从事上述相关活动,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春节期间,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大节日期间巡查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打96150热线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