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傅柏琳
本报讯 5月20日起,市图书馆全面取消借阅证办证押金,并同步启动押金清退服务。
据悉,押金清退服务适用对象为2025年5月20日前已缴纳押金的读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借阅证至市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宗泽东路35号)办理。借阅证遗失者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前须归还所有在借图书,如有遗失需按原价赔偿。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可办理新证(免押金)。”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图书馆统一开通市民卡、身份证借阅功能借阅图书,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开通借阅功能。咨询电话:0579-85175000、0579-853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