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谈笑的申请,于2025年3月14日裁定受理了义乌市盈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本院依法指定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义乌市盈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义乌市盈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原件。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债权申报地点: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江滨西路399号,电话:15057998787。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