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何彦婕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曲江映月小区和凯越大厦等4处住宅区、建筑物地名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
曲江映月小区位于江东街道,一区:东至南洲路,南至农田,西至曲江风荷小区,北至环城南路;二区: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南洲路,北至环城南路。德胜印象小区位于后宅街道,东至规划道路,南至鸿儒路,西至群英路,北至德馨路。模具城商贸区位于上溪镇,东至上城东路,南至贾伯塘村,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四通东路。凯越大厦位于福田街道,东至商博路,南至思达大厦,西至内部道路,北至滨江壹品。
市民政局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不得擅自更名或简化;地名应按照罗马字母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不得使用其他外文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