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生

一公司盗用消防栓水被罚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某保洁公司因擅自开启消防栓取用城市公共供水,被市执法局后宅大队立案查处。

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后宅街道雅锦路洪家村段有人从路边消防栓抽水,并将其注入旁边停着的一辆重型罐式货车中。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询问,得知涉事方为某保洁公司司机,其取水行为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

“消防栓的水是救命水,你的这个举动属于盗用行为。”执法队员当场责令该司机停止取水行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最终,市执法局后宅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保洁公司涉嫌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队员提醒,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自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平时若发现违规动用消防栓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执法部门举报。

2025-01-25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525170.html 1 3 一公司盗用消防栓水被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