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执法车内备“教具” 垃圾分类宣传有新招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你这几个垃圾桶不符合要求,分类垃圾桶应该具有明显标志标识。”1月17日,上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餐饮店没有设置分类垃圾桶,便当即从执法车上拿来分类垃圾桶开展现场教学,并提出整改意见。

为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近段时间,上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宣传教育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执法车上常备宣传手册、分类垃圾桶、法律知识读本等“教具”,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每到一处,执法队员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还适时开展垃圾分类常识普及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切实增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

“菜叶属于易腐垃圾,应该投进易腐垃圾桶内。”在某餐饮店的厨房内,执法队员发现厨余垃圾存在混投现象,现场指导店员进行正确分类。鉴于该店的垃圾混投行为属于本年度首次违法且当场积极整改,执法队员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对其不予处罚。

垃圾分类工作细在日常、抓在经常。执法队员呼吁,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做到生活垃圾正确分类、精准投放。

2025-01-20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523038.html 1 3 执法车内备“教具” 垃圾分类宣传有新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