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机动车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扣留涉案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下列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予以公告,公告期三个月。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公告期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补办的相应手续到相关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本大队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电话查询:85553110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佛堂中队
小型汽车:浙G3ZH80
后宅中队
小型汽车:浙GR23Q7
廿三里中队
小型汽车:浙G97D73
上溪中队
小型汽车:浙A666LW
摩托车:贵GT5692
三无(车身银色)强制编码
330782301321823
涉案车辆停车场
小型汽车:浙GR1D81 浙GDV1918
浙G22UT2 苏N552GN
摩托车:贵HPY244 浙G7990M
赣LC5208
电动摩托车:浙G510R2
苏溪中队
摩托车:赣E68K59
三无(车身蓝色)强制编码330782301323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