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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专户的公示

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由宁波雅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项目部已按规定付清了所有机械、农民工工资等各类款项,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专户在本公告后予以撤销,如有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材料款支付等存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义乌市住建局投诉,投诉电话:0579-85580026,联系电话:0579-85913755。

宁波雅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2024-11-01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501656.html 1 3 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专户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