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9日对义乌福斯特工艺品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进行诉前纠纷多元化解登记,并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2024)浙0782民诉前调31476号之一通知书,确定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担任义乌福斯特工艺品有限公司预重整的管理人。
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通过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及电话: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666号五楼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1.赵律师,13750939682;2.郭律师,1582579937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作出的承诺和授权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和确认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有效。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其他事项届时将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公告。
义乌福斯特工艺品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