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赤岸整治 消防车通道违停行为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大乔路1号附近发现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请执法部门前往处置。”近日,赤岸镇网格员小王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处的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有多辆机动车,便立即将这一情况通过“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上报。

通过掌上执法端接收到任务后,在外巡查的相关执法队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大乔路1号旁的通道为消防车通道,路面设置有明显的黄色禁停标识线。从现场来看,该路段附近虽施划有多个停车泊位,但仍有机动车直接停在了这条消防车通道上。

执法队员通过交警部门联系上其中的一位车主盛某。“刚好在附近办点事,看这里空着就直接停了。”盛某称,当时没去留意附近有没有停车泊位,想着怎么方便怎么来。

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是紧急情况下群众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也是消防救援人员实施灭火救援的主要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执法队员对盛某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并督促车主立即驾车驶离。由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大乔路上餐饮店集聚,就餐时段停车泊位相对较为紧张,部分车主为图一时便利,就将车辆直接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当事人大多以为自己就在附近,而且又没占用多大空间,没什么问题。殊不知,此举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近段时间,赤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聚焦重点区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消防车通道违停整治行动。通过“边普法边整治”,对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被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进行严查。

整治期间,赤岸依托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让基层网格员与执法队员实时联动。网格员通过“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上报问题线索,经研判流转后由执法队员进行核查处置。据统计,今年以来,执法队员共通过“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接收消防通道违停线索46条,办理相关案件78件。

2024-10-09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494191.html 1 3 赤岸整治 消防车通道违停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