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机动车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扣留涉案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下列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予以公告,公告期三个月。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公告期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补办的相应手续到相关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本大队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电话查询:85553110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佛堂中队
摩托车:浙G25085
后宅中队
新能源小型汽车:浙GDA0236
摩托车:贵DLS691
无牌普通两辆(橙色)强制编号3307823013188571
无牌轻便(银白色)强制编号3307823013192723
上溪中队
正三轮摩托车:
(红色)强制编号330782301319688
涉案车辆停车场
小型汽车:浙G7101G
摩托车:
车架号:LS2TCAJS1J2CT1535
苏溪中队
摩托车:浙G3H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