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生

网购农药需谨慎 商品包装要看清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市执法局城西大队接到浦江县农业农村局移交的案件,成功查处了一起在互联网上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件。

该案件起源于数月前浦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的群众举报,对方称网购时在某店铺购买到疑似质量不合格的“杀虫喷射剂”。经浦江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确认该店铺由浦江县一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运营,其所销售的“杀虫喷射剂”虽已获得“农药三证”,属合格产品,但外包装上并未印有符合规范的可追溯电子信息二维码,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鉴于该网店的实际经营地址在义乌市城西街道,因此,浦江方面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至义乌市执法局城西大队。获悉情况后,市执法局城西大队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展开深入调查。

“杀虫剂、蚊香、花露水等看似日常生活用品,实则属于卫生用农药范畴。”执法队员表示,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公告规定,每一个农药产品外包装上都应印制合法合规的二维码,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以识别显示相应的农药名称、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

《农药管理条例》明确指出,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针对该网店的相关行为,市执法局城西大队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眼下是防蚊驱蚊、杀虫产品的销售和使用高峰期,执法队员提醒消费者,网购虽方便,但应选择正规店铺并及时查验产品信息,若发现购买的农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有违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7-13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471724.html 1 3 网购农药需谨慎 商品包装要看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