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厂区生活垃圾不分类 管理责任人被查处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易引起细菌滋生污染环境。近日,市执法局福田大队查处了一起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件。

日前,福田大队执法队员在对辖区多个垃圾中转站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尚经垃圾中转站内有人将一辆电动三轮车上成袋的垃圾往压缩机内倾倒。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检查,发现其倾倒的垃圾并没有进行分类。

经调查,这车垃圾来自我市某针织有限公司厂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该厂区相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被立案查处。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连日来,福田大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垃圾分类前、中、末三端开展常态化监管,还安排人员在凌晨、夜间开展错时执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该大队已查获各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8起。

2024-04-03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443063.html 1 3 厂区生活垃圾不分类 管理责任人被查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