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
虽然后来证明,被广为引用的伏尔泰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并非出自伏尔泰之口,但并不影响这句“伏尔泰名言”,成为现代公民普遍遵奉的价值取向。
无论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抑或现代国家宪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可以说,强调的都是尊重和保障个体“说话的权利”。毫无疑问,“誓死捍卫”说话的权利,不仅切合先贤教导的“君子之道”,更符合现代国家保障私权的法治精神。
“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当然不等于“我同意你的观点。”不同人知人论世,既然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纯属正常。就如“大先生”鲁迅臧否不同人读《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得到法律强制力加持的“说话的权利”,必须是符合核心价值,基于依据事实、追求真理、尊重常识、讲求逻辑等健康理性思维的话语权;反之,一切有悖核心价值,出于病态非理性思维的信口开河,基于立场而非是非的大放厥词,则非但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可能受到谴责或惩戒。比如,在互联网故意捏造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者,则可能构成诽谤罪。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导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 则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可见,“伏尔泰名言”强调的“誓死捍卫”,与其说是“说话的权利”,毋宁谓之核心价值和理性思维。
病态非理性思维典型性状,无非以下数型:
伪“爱国”型。此型具拉大旗作虎皮特异功能,习惯打着“爱国”唬人幌子煽动民粹。不是动辄鼓噪“抵制××”,便是用子虚乌有的“阴谋论”妖言惑众,拉“爱国”大旗作害国虎皮。
“喷子”型。此型人格极具攻击性,绝不容忍异议存在。基于意图伦理或诛心之论,哪怕是屁大点的争论,不是无中生有上纲上线“打棍子”“扣帽子”,便是满口喷粪对论敌施以“挖坟式”起底示众,甚至株连九族三代祖宗“连坐式”网暴。
“白痴”型。此型乃典型零思维症状,为顶级病态思维模式。患者缺乏基本常识认知,独立见解和科学思维残缺,只会做拾人牙慧的“跟屁虫”。
“化石”型。该型为“一根筋”直线思维,认知固化相当于刻舟求剑的当下变种。
“杠精”型。此型思维绝对化,认知走极端,专事唱反调,不谙思维缓冲。王蒙笔下的“雄辩症”患者,以及现下蛰伏网络空间的各式“杠精”便属此类。
“阿Q”型。此型继承阿Q“精神胜利法”衣钵,拒绝正视和承认差距,常以“自己祖上曾阔过”意淫,自大自嗨盲目陶醉。
基于病态非理性思维的语言瘟疫,极具欺骗性、攻击性和破坏性,一旦放任纵容,在公共空间和舆论场形成气候,混淆视听事小,贻误江山社稷事大。曾经,针对某些无良“网红大V”为博眼球吸流量,在网上大肆炮制“跪求体”“哭晕体”“吓尿体”等浮夸文的危害,有央媒就曾一针见血地批驳:浮夸自大文风的确可以激起许多麻木赞许和廉价笑声,也极容易被更多人模仿,但这样以逞口舌之快的形式谋求“精神胜利”,只会制造夜郎自大、混淆是非黑白、颠覆公众认知、极化国民心态,毫无裨益可言。借助新媒体传播让亿万用户接收不实信息、虚假事实,这种浮夸很容易让一些人产生误解乃至形成误判。理性认知一旦让位于感性盲从,或者片面地出现“天下第一”的错觉,或者无形地助长民粹主义情绪,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用浮夸文风讲荒诞故事,反过来会自食其果。
面对病态非理性思维,个体若无精力与时间与之计较,不妨听从孔子“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教导,用脚投票;亦可拿来鲁迅、叔本华“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的对策,不予理会。无论如何,誓死捍卫理性“说话权利”,决不苟合非理性“病态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