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小平,男,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茂后村,身份证:330725********4753。
2022年11月9日,我在义乌市北苑街道茂后村使用电瓶电鱼,后被后宅街道派出所抓获,11月9日取保候审,现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义乌人民检察院审查。
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我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电鱼会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生态平衡,接下来我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放养鱼苗并做公益服务,以此弥补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道歉人:俞小平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