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置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新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采集点位:S310青口圆盘叉口(违停),贝村路金马交叉口(违停),丹溪路绣湖西路交叉(违停),工人西路新马路东向(违停),广场路丹溪路南向(违停),广场路丹溪路北向(违停),江滨路蟠龙路(违停),南门街妇幼保健院(违停),商贸城客运中心正门东(违停),商贸城客运中心正门西(违停),上溪航慈溪边(违停),塘溪路青岩刘(违停),义亭高速收费站入口(违停),宗泽东路东洲路(违停)。公告五日后,上述路段的监控采集设备开始工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2022-07-22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51699.html 1 3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