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驾驶摩托上高速 违反禁令被处罚

▢ 全媒体记者 陈健贤

通讯员 葛永全

本报讯 4月22日下午1时50分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到报警,G1512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61公里800米处有摩托车在行驶,民警通过监控视频跟踪,40分钟后,摩托车从怀鲁出口下高速。无独有偶,当天下午2时许,四大队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在G1512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76公里处有摩托车在行驶,10分钟后在佛堂出口下高速。两辆摩托车均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拦下,并交由四大队民警处置。

据悉,在怀鲁出口被拦下的驾驶员姓郑,该驾驶员从云南出发前往浙江宁波,在云南上高速骑行至江西下高速走国道,后发现国道较难行驶,又重新在江西上高速继续骑行。在佛堂出口被拦下的驾驶员姓尧,这是尧某第一次驾驶摩托车上高速,他从江西鹰潭前往义乌,通过手机导航冲入收费站(未取得通行卡),行驶六七个小时后到达佛堂收费站。尧某以为摩托车可以上高速,不清楚浙江省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最终两人均因违反禁令标注指示,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高速交警告诉记者,随着天气转暖,选择摩托车出行的人员增加。我国有部分省市高速公路是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而浙江是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24条1款3项明确规定,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我省高速公路在每个收费站入口处都有一块醒目标志,标志的内容表明,行人、非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请摩托车驾驶人在出行前一定要正确规划出行路线,切勿大意闯入高速公路。

2022-04-25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25003.html 1 3 驾驶摩托上高速 违反禁令被处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