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余依萍
本报讯 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超标排污……近日,义乌生态环境分局针对大陈镇某建材公司三案同罚,对其作出立即停产、处罚95万元的决定,义乌市信用中心对该公司共计扣信用分10分。
据悉,义乌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大陈镇某建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负责人无法提供相应的环评审批资料,检查时两条制砂生产线均在使用,破碎过程中粉尘飘扬,在水洗时还有废水产生,部分废水通过地面直接进入厂区北侧的沟渠中,最终流入下游池塘。
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北侧边沟的外排水进行取样送检,经核查,该公司制砂生产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且根据监测报告,该公司外排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立即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义乌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加强制砂行业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总立案数10起,共处罚金197.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