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生

违法必究

义乌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月饼案件

▢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销售假冒“XX美心月饼”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

据悉,被告人刘某在明知涉案商品假冒“XX美心月饼”注册商标情况下,仍多次向他人低价购入,分4次将1000余盒月饼以106020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金某。金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这些月饼分两次向盛某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合计13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金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金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刘某、金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假冒月饼予以没收。

近年来,义乌法院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加大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惩治力度。2020年以来,义乌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6件;总计有221人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472余万元。

2021-09-20 义乌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月饼案件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57975.html 1 3 违法必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