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理论研究,进一步推进法治义乌建设进程,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市普法办、市法学会在全市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义乌”征文活动。
这次征文围绕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加强法治义乌、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实际,总结提炼工作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展现法治工作者风貌,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市深入推进法治义乌建设进程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为此,本报特开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义乌”栏目,挑选优秀征文以飱读者,希望各单位部门及各专家学者踊跃来稿,共同努力,将栏目打造成宣传法治义乌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建设法治义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强化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要载体,持续深化法治义乌建设,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当前,义乌发展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时代起点,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当前法治义乌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治对深化改革的推动作用有待加强。义乌作为改革之城,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以法治保障和推动改革。当前,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法律与改革的矛盾还依旧存在,如与改革发展领域密切相关的配套法律还不够完善,法律实施和推进存在衔接不紧密、过渡不自然。
(二)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作用有待提升。近年来,义乌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在规范性文件制作发布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未能充分认识到程序规定在预防行政权力滥用和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具体表现在:一是制定程序颠倒,起草部门普遍存在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再提交合法性审核的情况。二是对审核意见不重视,起草部门在收到合法性审核意见后,存在不采纳意见又未说明情况的现象,合法性审核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法治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增强。近年来,义乌市行政复议案件总数居高不下,败诉案件数也不容乐观。败诉的案件中,一大部分是程序违法案件,原因有二:一是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不注重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不愿与当事人解释说明或法律知识不熟悉,甚至执法简单粗暴;二是效率与依法行政存在冲突。在一些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执法部门片面追求工作效率而忽视程序。
(四)法治对基层执法的规范作用有待提高。一是执法监督的力量仍比较薄弱。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履职不均衡。
(五)基层法治力量不足。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管任务日趋繁重、责任日益重大,有限的人力资源与量大面广的监管任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矛盾。机构改革前,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职能由下属事业单位承接,但根据机构改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外,事业单位将不再承担执法职能,导致部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
(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待遇偏低,村一级人民调解员大多数是兼职,队伍不稳定。多数人民调解员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政策了解不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陈旧,调解方法上还停留在说教和情感影响上,难以适应复杂、专业的矛盾纠纷处理。大调解运行机制效率不高,部门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外国人的法治化服务管理亟须加强。一是涉外法治宣传缺少力度和深度。二是涉外法律人才缺乏。三是贸易环节存在监管缺失。
二、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持续抓好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建设“重要窗口”的高标准严要求,强化对法治义乌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法治义乌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健全基层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发挥基层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党员干部的作用,运用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打牢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严格按照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督察反馈和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专项攻坚。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监督的事后反馈机制,有效掌握监督机构处理意见的采纳执行情况。
(三)强化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深化拓展民情民访代办制等社会治理领域工作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和败诉率“双降”目标。
(四)推动改革创新,抓好示范创建,努力打造法治建设领域义乌特色品牌。着眼于第二个创建周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工作载体和有力抓手,补齐工作短板,打造特色亮点,培育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创新项目,为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典型引领。